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信息来源: 隆昌市行政审批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隆昌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隆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7条,公示公告类109条,其他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指引考核要求,2023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考核,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严格发布程序、审核程序,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隆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隆昌分站点及时更新部门动态、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打造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众提供办事服务信息,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务服务各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动态监督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全面、准确,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单一,以网络平台为主,知晓面有局限性。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公开专区、广播、宣传栏等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多渠道发布信息。二是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