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信息来源: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202311日至20231231。如有疑问请与隆昌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新华街三段91号;联系电话:0832-39551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隆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各类信息97条,其中公示公告18条,部门动态29条,涉农补贴11条,预决算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股、站长会议深入学习《条例》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为保证信息的高质量发布,我局建立了办公室主任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三审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经办人员责任意识,定期进行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持续做好保密培训。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隆昌市镇(街道)、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隆府办函〔20231号)文件要求,做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主动公开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审计信息等内容,及时公开各板块相关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涉农补贴”子栏目,主动公开涉农补贴的申报和发放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我局的日常工作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及时反馈群众对农业农村信息的疑问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与评议。强化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信息撰写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保障所发布的信息准确全面、富含价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二是部分业务股站对工作动态信息的重视程度够,积极性不高,仅满足于达到最低完成标准,导致工作动态信息数量偏少、质量偏低。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栏目存在空置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工作人员有变动时,做好交接传帮带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全面公布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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