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信息来源: 内江隆昌市统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隆昌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联系电话:0832-392333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布重要统计信息、通知公告、政务信息、人事信息、“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信息,内江统计网”“四川新闻网”“今日头条”《内江日报》等媒体发布统计信息,全年共计发布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对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完善公示墙、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加强内容建设管理,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统计信息。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200册,印制统计月报》1100余份,每月及时将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至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

(五)监督保障情况。促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做好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等发布工作修订信息考核办法,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制定各室信息报送目标任务,及时发布最新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策解读有待加强;二是统计数据解读质效还需提升;三是公开领域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情况。一是做好对应解读文稿的关联工作及通过多形式提高统计数据解读质量,有效引导社会公众预期,积极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丰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图形、表格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发布统计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深度调研分析,精准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及时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统计是事后资料收集汇总工作,统计资料的产生也要经过统计资料收集、上报、审查、确认等阶段,所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延后性。统计信息的公开也要顺延一定时间才能公开。普通数据延后1-2个月,重要数据延后3-5个月。

2.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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