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信息来源: 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隆泸大道219号隆庆大厦5楼,邮编:642150,电话:0832-39566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4条。其中,单位概况类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公示公告信息1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工作动态28条,主要涉及招商引资、商务经济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对外发布,重要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才可对外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规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5个主栏目,机关简介、行政处罚等6个子栏目。优化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以政府网站为依托,做好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信息公开有据可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组织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业务能力,坚决杜绝空白栏目和文本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抽查,对未及时、按时公开的股室进行通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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