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信息来源: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的职能工作,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条,其中部门动态24条、部门信息公开11条、城市综合执法类6条、要闻公示公告4条、政府信息公开3条、预决算情况说明3条、新闻出版权2条、绩效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做好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和发布工作,对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集中公开。严把信息质量关,确保信息真实、全面、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做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设置“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机关简介、决预算、政府采购、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加入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设置城市综合执法子栏目,下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设管理选项,按需公开我局城市管理方面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相关技能培训,发布信息时逐级审核确认信息准确性、内容格式规范性,主动接受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我局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不及时。由于一些必要的流程环节,信息在发布时已经存在延迟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相关工作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没有充分利用网站平台来解读政策,宣传政策。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优化公开信息流程,尽量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增加对相关政策、规章的解读,通过网站平台宣传工作政策,让居民对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相关工作有一定了解与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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