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隆昌市司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87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51条、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等信息31条。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个。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公开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等信息9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校三审”制度,规范发布信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设置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栏等六个主栏目,在法定主动公开栏设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等6个子栏目,主动公开建议提案、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配合市政府办公室设置市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公共法律服务栏目,在栏目中设置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两类子项在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专栏中及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信息,更新人大评议、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查、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及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公示20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确定局办公室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股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及时传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网站规范性检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对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1处错情信息及时修改,确保政策文件、机构职责、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权威、精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够,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能力建设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发布,而办公室人员少,事情繁杂,且信息撰写人员理论化水平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形式和内容的创新,促进解读发布的多元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三是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司法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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