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信息来源: 隆昌市医保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编制并公布2023年隆昌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隆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湖街道康复西路三段53号附1号(五合一大楼);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919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50,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条,我是隆昌APP公开政府信息数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公开医保相关政策文件7个,发布政策解读3条。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同时,及时更正政府信息错敏字(词)9处。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回复解答“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的咨询和提问13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条例》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设置含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6个大类以及规划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9个法定主动公开一级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数据同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政务新媒体数据保持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先审查再公开,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建立落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公开内容审核不够仔细,信息有文字错漏、表述错误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工作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医保政策调整后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异地就医、医疗救助、医保经办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事项公开力度。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做好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错误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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