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信息来源: 隆昌市统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隆昌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隆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ongchang.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隆昌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联系电话:0832-3923334)。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隆昌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要求,2022年,隆昌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健全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定期通市政府门户网站布重要统计信息、通知公告、政务信息、人事信息、“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二是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通过统计网站发布各类经济信息;在《内江日报》“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三是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统计产品以及市政府网站“统计信息”专栏公开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统计分析234条。在党政内外网全年发布信息、分析101条,在内江市统计内网、《内江日报》“今日头条”等发布信息分析133条。印制《统计月卡》300余份,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200册。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咨询。全年收到各单位、个人数据信息咨询200余次,回复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做好信息及时发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政府网站为依托,做好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发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及时通报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效,大型普查数据及时解读。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对外发布,重要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才可对外公布。三是加强业务人员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提升工作能力,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拓展宣传载体。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统计内网为主要渠道,会同主流媒体,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统计工作成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安排专人做好信息专网内容更新,强化业务学习,坚决杜绝空白栏目和文本错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加强机房安全建设,确保统计网站平稳安全运行。三是全力推动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工作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室(中心)建立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公开情况。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信息发布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三是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无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等行为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不够、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二是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做好统计数据解疑释惑工作,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开统计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统计是事后资料收集汇总工作,统计资料的产生也要经过统计资料收集、上报、审查、确认等阶段,所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延后性。统计信息的公开也要顺延一定时间才能公开。普通数据延后1-2个月,重要数据延后3-5个月。

2.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