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9 信息来源: 隆昌市财政局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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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19〕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川财税〔2019〕12号
隆昌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7日
川财税〔2019〕12号+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川财税〔2019〕12号+附件+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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