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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昌市委办公室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隆昌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隆昌市委办公室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月30

隆昌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深入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8号)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委办发202055号)要求,努力提升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内江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提升品质,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科学编制、严格实施”的原则,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构建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格局,为建设成渝发展主轴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新城和绿色生态新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完成隆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与内江市同步开展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和“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形成隆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到2025年,逐步建立、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规划)、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2035年,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三)扎实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加快形成现状底数和底图。坚持“底线约束、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简便实用”的原则,扎实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进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双评估”),围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研究基本农田保护优化、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管控等相关重大问题,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

(四)加快推进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细化落实四川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川南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川渝合作内江荣昌融合发展试验区内自同城化等其他空间性专项规划的要求,全力推进隆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布局,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并细化落实管控要求,对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按规定程序报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稳妥推进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镇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做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明确镇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各类空间开发保护行为的指引与管控规则。结合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实际,可单独编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也可以几个镇为单元编制,隆昌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所涉及金鹅街道办事处和古湖街道办事处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纳入隆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一编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统筹推进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涉及空间利用的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人防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等专项规划,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按照管理规定报相应的审批单位审批。批复后的专项规划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适时推进详细规划编制。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编制详细规划应依据经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突破强制性内容,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实现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工业园区的详细规划由开发区负责编制)编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各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各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可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有序推进村规划编制。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各镇(街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应编尽编,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规划的,应在市、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各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三、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与监管

(九)切实维护规划权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前,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过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司法局,各镇(街道)〕

(十)严格落实用途管制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城镇功能规划分区和建设用地用途分类为基础,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对具有特殊保护与利用价值的区域,实行特殊保护利用制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多审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动“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加强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报件审批材料,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十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坚持共建共享原则,统筹建设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全市各类空间关联数据,与内江市联合,同步建立全内江市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批复后的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应及时纳入基础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十)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充分利用遥感影像、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预留空间的管控进行动态监测、预警。上级政府应加强对下级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检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政府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以及监督检查情况,镇政府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共同抓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监督实施工作。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要研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组织人事部门在对干部的教育培训中要注重提高其规划意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

(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市、镇(街道)要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法依规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技术团队承担规划编制工作,鼓励熟悉本地情况、有长期工作经验积累的规划编制机构和人员参与规划编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动态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规划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街道)

(十)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公众参与。按照“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配合、公众参与、数据支撑”的原则,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会商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新技术、新媒体,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编制,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在规划实施监督过程中,做好信息公开,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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