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19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2019年为规划基期年,近期目标年2025年,规划目标年2035年,在科学评估我市国土空间利用和风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的基础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编制隆昌市域、城市集中建设区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主体功能分区,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形成全市国土空间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
(二)以人为本、提升品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三)全域统筹、多规合一。将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市域“一张图”和“一个平台”。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规划时效,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
三、工作框架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我国以“五级三类”分级分类原则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指国家、省、市、县、镇(乡)五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和依据。
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要是编制完成隆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省、市的要求,启动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双评估”“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国土空间利用和风险评估(即“双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
(二)开展专题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管控、环境影响评价、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历史文化保护和景观风貌、文化旅游发展、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城市地质与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等专题研究(最终以确定的规划设计单位的建议意见为准)。
(三)明确规划战略目标。落实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可持续发展等战略,依据内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隆昌市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可能,提出2035年隆昌市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四)编制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在基础资料分析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隆昌市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和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提出功能分区和三线划定方案,提出空间要素配置和支撑体系方案。
(五)建设国土空间数据库。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与规划实施管理的业务整合与信息联动,提升规划与建设管理效率。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9年4月—10月)。召开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适时开展技术培训工作。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开展编制技术团队政府采购前期工作,开展“双评价”和重点专题研究,收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资料和各行业各部门到2035年发展的预期和规划,落实第三次国土调查基础数据。
(二)成果编制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3月)。在“双评价”和重点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按部、省、内江市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规模等约束性指标,拟订市级指标分解方案,分解下达到各镇(街道),落实任务目标。按照部、省、内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及相关技术规范,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开展隆昌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专题研究。在2020年3月底前形成成果征求意见稿。
(三)咨询论证修改阶段(2020年4月—6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征求镇(街道)和市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按照专家引领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主持成果咨询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咨询意见。通过公告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完善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成果报审稿。
(四)成果报批阶段(2020年7月—12月)。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按规定程序审查报批,并同步建立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
具体时间节点需根据国家和省级部门的要求确定。
附件:隆昌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
和职责
附件
隆昌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
工作小组成员和职责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组建技术团队。
一、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经费、遴选技术单位、审查规划成果,决定规划重大问题。
(二)组成成员
组 长:毕 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长华 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罗世友 副市长
成 员: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研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卫生健康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的股室负责人作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并担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工作小组
(一)政策研究工作小组
负责研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内江市政府、隆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提出城市发展思路。
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专家咨询工作小组
负责对编制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研讨和指导;对规划编制方法、技术路线、指标体系、目标任务、实施机制等提出建设性意见。结合省、内江市和隆昌市实际,对规划编制工作各个阶段成果进行审查、论证,确保规划成果质量。专家的组成结构如下:
内江市级以上层面的专家由有关部门、咨询机构、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单位的专家组成。
隆昌市级层面的专家由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及各部门关于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空间规划、人口、产业、交通、环保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负责推荐相应领域的专家,并在专家咨询期间结合所在专业和部门工作职责,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国土空间利用和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负责利用相关模型支撑,识别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主要问题,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识别评估提供分析成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卫生健康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编制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合隆昌市开发现状,明确隆昌市资源环境承载上限和不同区域的发展条件,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卫生健康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研究城镇开发边界,通过对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城市性质和综合功能的分析,研究城市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研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结合城市开发现状及城市发展,提出永久基本农田优化方案。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生态红线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优化专题研究。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研判未来城市建设发展重点领域需求,科学划定市域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保护红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昌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古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市云顶山景区管理处、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八)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小组
负责研究全市水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方案,重点研究水利工程补短板强弱项及水旱灾害防御等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充分考虑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完成《隆昌市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昌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工作小组
负责对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专题进行研究。对隆昌市人口发展现状与特征分析、人口流动背景进行研究,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研判人口发展趋势。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人居环境研究工作小组
负责对隆昌市人居环境进行专题研究,分析隆昌城市建成区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牵头单位:隆昌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二)乡村振兴工作小组
负责对隆昌市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隆昌市乡村现状条件,识别乡村振兴动力,提出激发乡村活力、能力、动力、竞争力的发展路径,系统推进城乡融合、协调、一体和等值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三)隆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开展隆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结合现状交通条件和交通需求发展趋势,研究确定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含快速通道)及交通设施布局。实现交通廊道的有效衔接及普通国省道线位、点位等空间资源有效预留,保障我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四)产业发展工作小组
负责对隆昌产业发展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国内外形势,分行业分析我市产业发展的特色优势及主要问题,识别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分行业提出其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重点方向等。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小组
开展隆昌市水、土地、矿产和能源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合理预测至2035年隆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资源的需求规模及其变化趋势,研究提出资源配置优化方案,制定保障措施和实施路径。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六)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工作小组
分析梳理隆昌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格局,明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提出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七)城市地质与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研究隆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发展需解决的重大地下空间资源与安全问题,形成隆昌市城市地质与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布局框架,完成《隆昌市地质与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总体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八)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工作小组
负责对隆昌市域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以及不可移动文化保护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城市历史人文资源、历史文化遗存现状,提出历史风貌、人文古迹保护、展示与合理利用的系统控制要求。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九)教育体育规划发展工作小组
负责对隆昌市域范围内教育和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进行专题研究。合理布局隆昌市教育和公共体育设施,提出教育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原则、控制规模、建设标准等要求。
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文化旅游发展工作小组
负责对隆昌市文化旅游设施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隆昌文化旅游资源,提出隆昌市文化旅游发展重点方向和发展路径,提出空间需求。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一)医疗设施与养老产业布局工作小组
负责对隆昌市医疗设施、养老产业发展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隆昌实际,合理布局隆昌市医疗及养老设施,提出布局原则、控制规模、建设标准等要求。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二)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工作小组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定期公示、积极宣传国土空间规划,提升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认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对方案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视群众的体验和感受,增大公共参与力度,让公众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有更多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十三)国土空间规划监督考核工作小组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监督考核工作。建立相关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和进度安排,定期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责任研究进行评审评价,对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对实施不力的情况进行工作问责。
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卫生健康局、开发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技术团队
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规划编制技术团队,团队应包括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生态环境、综合交通、市政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基础分析、专题研究,论证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成果。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择优选择技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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