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城区初中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23   信息来源: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一、入学条件

申请在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籍在金鹅、古湖街道内小学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户籍在金鹅、古湖街道的非该辖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或其它政策性规定入学条件的非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四)在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在城区购房且入住六个月(20221月起)以上的非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注:1.户籍在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时由原龙市镇调整至古湖街道9个村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入读隆昌六中或龙市镇迎祥中学,也可申请参加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

2.学籍在普照寺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入读隆昌六中,也可申请对口直升市一初中(学籍2年以上),或参加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

3.户籍在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时原山川镇,或学籍在原山川镇中心学校辖区各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市二初中,或参加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

二、入学登记

城区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网上采集(微信关注“隆昌教育”公众号,右下角“招生登记”),上传材料和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生工作始终,学生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现场审核分时段进行,请家长根据市教体局通知,按疫情防控要求按时前往。

隆昌教育微信公众号

(一)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学校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登记。

(二)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学校参加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218:30至29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待审核通过后于7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原件到市教体局复审。

(三)学生户籍在金鹅、古湖街道的非该辖区学校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为其申请升入城区初中,须于6月218:30至29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学生户口簿照片。待审核通过后于7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原件至市教体局复审。

注:若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籍失败,还需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含学籍号)。

(四)法定监护人房产在隆昌城区的非该辖区学校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为其申请升入城区初中,须于6月218:30至29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如下证明材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于7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原件至市教体局复审。

1.学生户口簿。若学生户口簿户主不是其监护人,或学生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其他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或由社区委员会、村委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应情况说明等。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需出具“两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或者“两证”的复印件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2)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未办理,以实际居住为准,需提供购房合同、物管协议、以及近6个月(20221月起)所缴纳水、电、气发票。

注:若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籍失败,还需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含学籍号)。

(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升入城区初中,若其子女非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学校小学毕业,须于6月218:30至29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如下证明材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于7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原件至市教体局复审。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隆昌城区《居住证》。

2.学生户口簿。若学生户口簿户主不是其监护人,或学生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其他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或由社区委员会、村委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应情况说明等。

3.申请人与申请就学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或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申请就学地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为申请人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截止20226月,已在隆昌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申请人在城区居住满6个月(20221月起)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水电气缴费清单等)

注:若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籍失败,还需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含学籍号)。

(六)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监护人为其申请升入城区初中,以及符合其他在城区升入初中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6月30日前,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至市教体局登记。

四、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人数

隆昌一中

10

500

隆昌二中

8

400

一初中

16

800

二初中

16

800

知行中学

12

600

62

3100

咨询电话:0832-3900526,3900510。

五、录取办法

根据学位情况分两个批次录取,上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一)对口直升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对口直升隆昌市第二中学。

1)户籍在原古湖街道春光村四社.

2)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可直升隆昌市第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对口直升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

1)学籍及实际就读在楼峰小学或普照寺小学2年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楼峰小学招生片区、红卫村、恒星村、金星村、卫星村、飞泉村、望城村、建设村、城区金华路以西的小学毕业生。

3)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可直升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对口直升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

1)学籍及实际就读在金鹅街道辖区内小学2年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金鹅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3)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可直升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4.录取顺序

自愿申请且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学生数未超过初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如超过初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首先录取户籍在原古湖街道春光村四社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二中学和户籍在原飞泉村六、七、八社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其次录取楼峰小学、普照寺小学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者金鹅街道辖区各学校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在本校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再次录取户籍在楼峰小学招生片区、红卫村、恒星村、金星村、卫星村、飞泉村、望城村、建设村、城区金华路以西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者学生户籍在金鹅街道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户籍在当地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最后录取其他符合条件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

(二)随机派位

申请升入城区初中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未被对口直升录取者,均应参加随机派位,对口直升录取者不能参加随机派位,电脑派位暂定于7月6日进行。其中学籍或户籍在金鹅、古湖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一、二批次学校随机派位,其他符合升入城区初中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参加第二批次学校随机派位。

城区各初中学校暂定于7月9日预报名,对口直升和随机派位录取学生的监护人须在预报名当天持录取学校要求的材料到录取学校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位。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设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教育股(咨询电话):0832-39005263900510,电子邮箱:lcjyg@qq.com;监审股(监督举报电话):0832-39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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