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隆昌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公司参加本次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隆昌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二)采购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简介:隆昌市共有饮用水源地2个,其中属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在用饮用水水源地1个(古宇湖水库),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备用饮用水水源地1个(柏林寺水库)。根据国家相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需要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四)最高限价:4.5万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参选人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取消参选资格。
(五)规划完成时间:2023年1月18日前。
二、询价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中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报价书组成(格式自拟)
(一)报价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环保咨询或环境技术服务类别;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为法人参与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参与询价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询价方式
由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询价评审,询价结果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确认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http://www.longchang.gov.cn)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0:00时(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管理股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标注错误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七、询价地点
隆昌市古湖街道观湖社区康复西路三段31号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巧芸 联系电话:0832-3926715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