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隆昌市第D2SC202109110055投诉案件,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融媒体中心在莲峰花园小区外面摆放了空调外机,空调外机24小时运转,噪声扰民严重”问题。
二、调查情况
2021年9月12日,隆昌市政府市长任伟同志安排隆昌市政府副市长李成刚同志率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2021年9月13日,任伟同志到现场督导问题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隆昌市融媒体中心位于人民中路三段51号,办公楼面积2600平方米,法人代表为郑宏。隆昌市融媒体中心是市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隆昌市委宣传部领导和管理。隆昌市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内江市委和隆昌市委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做好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020年4月正式运行。
经核查,该中心不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内。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行政审批情况。
无行政审批事项。
2.日常监管情况。
隆昌市融媒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存在商业经营行为,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范畴,在此次接到群众投诉前无居民投诉。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融媒体中心在莲峰花园小区外面摆放了空调外机,空调外机24小时运转,噪声扰民严重”问题。
经调查,隆昌市融媒体中心所在建筑共三层,为莲峰花园B区6幢的裙楼,三楼楼顶与该幢6楼共用平台,融媒体中心在该平台安装了四台空调外机,其中三台空调外机位于融媒体中心楼顶西北角,砌砖墙与居民住宅隔离,距离相邻住宅最近点7.14米,空调外机型号为美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室外机MDV—900W/D2SN1—8X1,底部均安装有减震垫;该三台空调外机主要负责办公区编辑设备室、节目录制演播室等温度调节,保持室温恒温25度。另一台空调外机位于融媒体中心楼顶东北角,设置彩钢棚隔音板与居民住宅隔离,距离相邻住宅最近点5.20米,型号为精密空调SDA121U—R—H;此台空调外机主要用于广播电视中心播控及大数据机房温度调节,保持室温恒温20度。
2021年9月12日晚,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距离隆昌市融媒体中心空调外机位置最近的居民住宅窗户处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为54.4dB(A),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标准为50dB(A))。
三、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责成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隆昌市融媒体中心楼顶西北角三台空调外机靠近小区的三面及顶部安装隔音板;将东北角一台空调外机搬离,最大限度减小噪声对莲峰花园B区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主要内容为验收情况)
1.隆昌市融媒体中心楼顶东北角的一台空调外机已搬离并安装在三楼办公区内,已完成整改。
2.隆昌市融媒体中心楼顶西北角三台空调外机靠近小区的三面及顶部已安装隔音板,已完成整改。
3.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距离隆昌市融媒体中心空调外机位置最近的居民住宅窗户处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为46.1dB(A),在东北角空调外机外1米处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为48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标准为50dB(A))。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人:林雪梅, 电话:0832-3958330
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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