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日期: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分享: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大力推动隆昌市地名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依据《四川省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县级地名保护名录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经初步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已完成第二批县级地名保护名录认定工作,现予以公告。
一、古建筑和遗址遗迹类型(5个)
杨柳桥、云峰关、石燕桥、墨溪桥、三江桥
隆昌市民政局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