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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隆昌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通知》(川财资〔2025〕5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川财资〔2025〕48号)、《隆昌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隆委办〔2026〕1号)等文件,隆昌市财政局组织编制了《隆昌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邮寄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三段64号603室(邮编:610000)
电子邮箱:2290525335@qq.com
联系电话:0832-3563886
附件:《隆昌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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