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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5〕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0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内江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2021〕42号)规定,隆昌市浩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了4期品牌培训,隆昌市弘兴职业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了5期技能培训。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后,开展了鉴定,160名学员取得相应专业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依据文件要求,隆昌市浩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隆昌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申请、审核;隆昌市弘兴职业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向隆昌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隆昌市人社局复核后,拟对160名培训合格学员予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61000元和拟对160名符合鉴定补贴条件人员予以技能鉴定补贴1960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社局职业技能建设与鉴定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3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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