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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扬隆昌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隆安办〔2023〕9号)精神,在各推荐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拟表扬202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20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0名(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信地址:市政府2号楼2楼
联系单位:隆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5925112
电子邮件:2113494374@qq.com
传真:3927263
隆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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