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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调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隆昌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09-05-18
备注/文号:
发布内容: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和《隆昌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隆审发[2009]11号)的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09年5月19日起,对隆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财政局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古湖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至有关单位。审计调查期间,请广大干部职工对以下情况可以及时向我局反映举报:
1、该单位有关人员如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2、对该单位加强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建议;
3、审计调查组和审计人员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的情况;
4、对审计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有关情况。
审计调查组工作地点:隆昌县审计局
审计调查组组长电话:1399536535
反映(举报)电话:3991852
隆昌县审计局
2009518
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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