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俊人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办、股、队、站: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俊人同志任隆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隆昌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曾 燕同志任隆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免去其隆昌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家琪同志兼任隆昌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伍 翔同志任隆昌县环境保护局业务股副股长;
免去蒋一君同志隆昌县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隆昌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