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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08-05-08
备注/文号:
李委发〔2008〕27号
发布内容:
中共李市镇委员会
关于在全镇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的
通  知
各村、综治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我镇学校及周边环境,净化中考期间学校周边环境,给全镇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空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56日起620,在全县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行动)。现将集中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镇上成立由党委书记詹财荣为组长、镇长杨远德、副镇长秦霞、分管领导舒树山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李市镇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秦霞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李市中心校,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情况收集及汇总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力对策,扎扎实实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中小学校周围200m以内无经营性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录相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无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饮食店、食品、生活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学校及周边无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和其他摊点,校门外50m内无流动摊点;学校及周边无治安乱点,不发生损害师生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不发生针对师生特别是留守学生的杀人、伤害、强奸、抢劫、敲诈、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减少周围企业、居民等对学校造成的噪声、空气和水污染,排除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对学校师生造成的安全隐患;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职责
各村、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镇综治办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要抓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教育部门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配合;要督促各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的整治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校园内部的违章建筑、商业摊点等;协助派出所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特别是留守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依法严惩;严厉打击强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进一步深化警校共育;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维护校园周边及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清理学校周边无证营运三轮、两轮摩托车。镇文体办要进一步清理学校及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和网吧等经营场所;查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游戏软件;坚决关闭中小学校周边200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娱乐场所,严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关门超时营业。安监办要监督和指导学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检查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无照经营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的饮食、食品、生活用品摊点。城管办要将校园周边摊点整治纳入城市统一管理,严禁在学校门口设置小摊点。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医疗所及周边饮食摊点、副食品商店、医疗站、药店等的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师生不发生食品、药品中毒等事件。规建办对学校及周边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未达到总体规划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校园及周边未经规划许可搭建的违章建筑要依法坚决拆除。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要结合突出治安问题及治安混乱地区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此次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一)镇上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教育、派出所、城管、工商、文体、安监、卫生、规建、广电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参与单位至少派出3人参加,原则上自备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中,各参与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将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于625以前上报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将情况报镇综治办。
(二)各村的集中整治行动由村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组织人员成立专门整治队伍,对本村学校及周边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三)整治工作要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对需要整治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李市镇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李市镇委员会
200858
主题词:综治工作  学校周边环境  整治通知
抄 送:县综治委
李市镇党政办                   200858
共印15
1
李市镇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詹财荣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远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镇长
        舒树山    党委委员
 员:马忠全  武装部长、副镇长
   曾雪凡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李继成    财政所长
唐南辉    中心
王正荣    国土中心
郑尚勇    社事办主任
     派出所长
     司法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李市中心校,由分管教育副镇长秦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唐南辉、林佛桂等为成员。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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