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突出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
把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销、私运、私储的“四私”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日常监管并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凡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的、取得许可证不按正规渠道进货的、违规销售“土火炮”的、不按规定经营地址经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截至目前,隆昌县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次,查处无证经营摊点3处,当场没收“土火炮”2000圆,营造了春节期间安全和谐的烟花爆竹的氛围。
作者:郑川勇 来源: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