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民政局公告
(第1号)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县各地、社会各界及个人向我省地震灾区踊跃捐款捐物,极大地支持了灾区政府和人民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利于捐赠人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促进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高效、公开。现将我县抗震救灾捐赠资金接收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09年12月31日 ,我县共接收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7202675.65元,已安排使用7202675.65元。
附:1、5·12”汶川地震灾害接收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公示、2、隆昌县慈善总会救灾捐赠资金收支情况统计表
隆昌县民政局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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