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2009年是我镇应急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之年。根据《石碾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镇应急工作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一案三制”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预防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促进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明确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和应急资源普查两项调研工作,加强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镇、村(社区)二级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紧急状态下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快实施应急重点项目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全镇应急管理工作,为建设平安石碾、和谐石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应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社区、村委会应明确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驻镇各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自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从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出发,认真做好各自的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确保2009年6月底前所有村(社区)、企业、学校、驻镇各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内外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修订完善预案。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应急预案必须报镇应急办备案。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并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三)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要按照专业救援和群众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以单位干部职工、社员、群众为基础的基层应急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各界人员,以及相关救援经验人员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尽快组建综合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积极组织培训,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补助、保险、工商、抚恤等方面的政策,解决基层综合应急队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作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基层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村(社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加强病险堰坝除险加固,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能容纳1—2户的房屋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快农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增强对农村传染病的控制能力;加强电话、广播电视、电网等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应急宣传、信息报告、通信、交通等保障能力。要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场所和避险场所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通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要提高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社区要推进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人口积聚的特点实现信息的快速发布、采集和处理。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事故防范的能力和基础水平。学校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各项卫生设备设施监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校园安全水平。
(五)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应急平台建设是应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建立和健全协调灵敏、高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实现应急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特别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获取现场信息并及时上报,提供上级应急平台所需的相关数据、图像、语音和资料等。
三、充分发挥基层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隐患排查工作由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划分分类进行排查,报石碾镇综治办备案建档。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镇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各村(社区)、企业、学校要特别重视矛盾纠纷和其它影响社会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督促检查,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和不定去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单位要及时向镇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镇政府要按照要求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做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基层应急值守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村(社区)委会基层建立以基层群众为主的信息报告网络。各村(社区)要确保及时向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社区、村组、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三)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村(社区)、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以救人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迅速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要时,要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时,要积极做好相应各项配合工作,积极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特别要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困难,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国办发〔2006〕105号)和县上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好综合协调能力培训、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技能培训、基层信息员和安全员信息收集报告能力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广泛开展公共安全宣教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要把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与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的长效机制。要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场所,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外来务工人员、暂住流动人口、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提高他们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强化对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要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方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普及和演练,让学生们懂得在灾害事故面前保护自己、帮助别人。
(五)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各村(社区)、各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对民间可用于应急的物资统计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掌握各类资源的底数,抓紧实现对各类应急资源及人力的有效整合,建立科学调度方案,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和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中。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经发办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社事办、农技中心、教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督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自身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镇政府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大基层应急管理投入力度。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各村(社区)和单位,要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村(社区)、企业、学校要切实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加强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质量可靠。有条件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高危行业企业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改、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宣教培训等工作。
(三)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省、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应急准备金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制定保险、抚恤等措施,解决基层群众和综合应急队伍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进一步落实企业强制性提取安全费用、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有偿服务机制,对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的经费支出予以相应补偿。充分发挥保险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对专职和兼职救护队员的工伤保险制度。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四)发挥新闻舆论作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突发事件的引导,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尽快安排,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新闻舆论,稳定公众情绪,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克服或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村(社)、镇政府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对新闻报道所反映的应急处置中的问题深查原因,认真整改。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真实地正面报道突发公共事件过程和应急处置工作,帮助群众客观、真实地了解事件真相,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石碾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