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对辖区内耕地的保护、土地开发和整治; 3、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矿产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辖区土地的统征,人员安置工作、农房的审批报批工作; 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 6、积极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土地的统计、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