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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09-12-18
备注/文号:
隆发改发[2009]104号
发布内容: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发改委的职能,履行好发改委的职责,经发改委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及时召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会,传达县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有关业务知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的目的。
  二、准确收集相关资料。以股室为责任主体,负责收集完善《隆昌县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方案》(办发【2009】61号)文件涉及的相关资料,主要是:
  1、国家发改委关于产业发展布局调整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通知以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等。
  2、国家、省、市、县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通知等资料。
  3、关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等方面的文件、规定和通知。
  4、国家、省、市已经下发的国家投资项目的各类文件。
  三、学习有关县的扩权强县的相关做法,资中、威远走在我县前例,近期将组织我委相关人员到资中学习。主要学习内容是:
  1、市级发改委就扩权强县发了哪些支持文件?
  2、省市对项目审核、报批、下达的程序怎样?
  3、市级对项目审批的权限是怎样划分的?
  4、项目储备的上报是怎样的?
  5、同省、市发改委的联系是怎样的?
  四、清理需要上报争取国家资金的项目(07年以来上报的所有项目),及时与省市对接。
  1、已上报争取灾后重建未回的项目。
  2、已上报争取省预算内资金未回的项目。
  3、已上报争取国家4万亿元资金未回的项目。
  4、已上报争取国家常年性国债资金未回的项目。
  五、清理市级应该下放的项目管理权限。
  1、按照川府发【2007】58号文件17—22条规定,清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等扩权强县后我委的权限。
  2、建设“川渝合作试验示范区”市发改委授权我县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11条政策。
  3、国家发改委、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备案、核准、审批、监管权限。
  4、管理权限分条块清理:①招投标②工业项目③交通④社会事业⑤农林水⑥贸易等。
  5、完善政务中心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审批权限的宣传工作。
  六、到省、市联系汇报隆昌应该争取的项目。
  七、了解掌握省、市发改委的运作方式,主要处(室)的职能,有关领导、处(室)的联系方式。
  八、编制二季度及下半年重点争取的项目,争取国家新增投资和灾后重建的项目资金。
  九、加强与县内经济主管局和项目主管单位的协调配合,特别是扩权强县六个小组的协调配合。
  十、争取一至二名干部到省、市发改委挂职锻炼。
  十一、制定下发通知和表册,指导县级主要经济部门和社会事业主管部门清理上报该单位、该行业拟争取国债和省预算内资金的项目。
  十二、搞好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与105个县级重点项目的协调与衔接,加强县域经济运行的监测,加强应对金融危机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做好半年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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