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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09-12-18
备注/文号:
发布内容:

  县政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副主任、各股(室)股长(主任)、副股长(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碰头会议的准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信息,开展专题调研,协调部门的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和其它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承担和负责县政府对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目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上级和本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

  负责机关后勤、安全保卫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负责办公室机关及办公室管理部门的党务群团工作、廉政建设及政府综合口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法制工作。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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