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县长对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阶段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从主要领导做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认识的不断提高,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根据本部门、本乡镇(街道)的实际,再研究、再部署、再安排,认真算好时间帐、任务帐,确保圆满完成4个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要增配环卫队伍。要从下岗再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中选聘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的人员,在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增配一定数量的环卫人员,并由乡镇(街道)管理。聘用人员的待遇,要采取劳动就业补贴与乡镇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切实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进一步完善城管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交叉督查评比排名月通报制,促进各乡镇(街道)相互学习和借鉴;建立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度、满意度统计监测报告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提高工作成效。各乡镇(街道)要普遍建立村(社区、街、路、小组)评比公示及奖惩制度,激励先进,促进后进,在全县形成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四是要搞好宣传教育。要加强舆论导向,切实做到广播天天有声、电视天天有影、报纸天天有看,并保证时间、篇幅和质量;对一些市民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工作拖拉、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公开曝光。要抓住中小学生这个特殊群体,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长,带动家庭,带动全社会,形成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的良性互动。
五是要强化督查督办。要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各个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要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绩效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作者:林烜 来源:县志办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